私募寿险(Private Placement Life Insurance,PPLI)是一张面向认可投资者、以非公开方式发售的终身寿险:保单价值与一个为这张保单单独设立的投资账户挂钩,持有人可以用现金或经保险公司接受的现有投资组合缴费,资产由托管银行专户保管,由持有人提名、经保险公司接受的资产管理人按投资授权管理。保险公司签发保单、提供身故保障并扣收费用,但不提供投资建议,也不保证账户价值。它与高净值可变万能寿险(VUL)的区别主要在保障比重与承保地,而不在产品名称。
PPLI 的定义:"私募"与"寿险"各指什么
"私募"指发售对象与方式:PPLI 不面向公众推广;在新加坡,PPLI 实务上只向《证券与期货法》(SFA 2001)第 4A 条定义的认可投资者(Accredited Investor,AI)发售。
| 标准(满足其一) | SFA 第 4A 条现行文本(2026-10-22 查阅) | 补充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净个人资产 | 超过 S$200 万(或等值外币) | 自住房产按扣除其担保贷款后的估值计入,且最多计入 S$100 万 |
| 净金融资产 | 超过 S$100 万(扣除相关负债) | 相关负债包括保证金账户与为投资组合融资的信贷额度(MAS FAQ,2019-02) |
| 收入 | 过去 12 个月不少于 S$30 万 | — |
| 公司或信托作持有人 | 公司:净资产超过 S$1,000 万(SFA 第 4A(1)(a)(ii) 条) | 信托:按 Securities and Futures (Classes of Investors) Regulations 中受托人的专门标准判断,以保险公司确认为准 |
满足门槛只是"可以被当作 AI",还须向金融机构明确 opt-in。MAS 在 2025-02-05 的国会书面答复中说明 AI 标准最近一次更新在 2018 年,并表示即使客户是认可投资者,金融机构也应考虑其背景与风险承受能力。AI 是法定资格,不是产品门槛;最低保费与可接受资产以各保险公司产品摘要为准。
"寿险"指法律形式:PPLI 仍是一份人寿保险合同,这使它在受益安排、信托衔接与部分辖区的税务定性上不同于直接持有组合,但差别是否成立取决于合同条款与各地法律。
一张保单里的两层与六方参与者
保障层决定身故时在账户价值之外多赔多少,投资账户层决定账户价值怎样涨跌。两层由六个角色共同运作,其中托管银行和资产管理人是普通寿险没有的。
| 角色 | 通常是谁 | 负责什么 | 不负责什么 |
|---|---|---|---|
| 保单持有人 Policyholder | 个人、信托受托人、公司或家办实体 | 缴费、提名管理人、约定投资授权、提取、退保、转让 | 不能直接下达具体买卖指令 |
| 受保人 Life Assured | 家族成员,可多名 | 其身故触发赔付;持有人须对其有可保利益(Insurance Act 1966 第 146 条) | 不因身份获得保单权利 |
| 受益人 Beneficiary | 家族成员或信托 | 领取身故赔偿 | 信托或公司持有的保单不能使用新加坡受益人提名制度 |
| 保险公司 Insurer | 新加坡、百慕大或卢森堡等地持牌寿险公司 | 签发保单、提供保障、审核资产准入与授权、扣费,必要时出售资产补足流动性 | 不提供投资建议,不保证账户价值 |
| 托管银行 Custodian | 经保险公司接受的银行 | 专户保管资产、结算与估值报告 | 不做投资决定 |
| 资产管理人 Investment Manager | 持牌全权委托管理人 | 在投资授权范围内做具体买卖 | 不得超出授权,须经保险公司接受 |
账户资产通常以保险公司名义在托管行持有;持有人拥有的是保单合同下的权利,而不是对底层证券的直接所有权。六方的权利细节见结构与参与方。
资金与资产怎样流动:从缴费到给付
- 缴费:一般为趸交。可缴现金,也可把现有债券、基金、上市股票等"实物转入",须经保险公司与托管行审核接受(以现金或转入现有组合缴费的做法见 Hubbis 行业访谈,2025-03-18,二手)。
- 托管入账:资产进入为该保单开立的托管专户,与保险公司自有资产分开记录。
- 按授权管理:持有人在策略层面与管理人约定投资授权(如风险等级、资产类别),具体买卖由管理人决定;投资者控制规则见资产注入与投资经理。
- 扣费:保单层费用通常从账户价值中扣除,现金不足时保险公司可出售资产。
- 维持账户:常见设计包括最低账户价值与最低现金比例,不足时须补资金,否则资产可能被出售或保单终止,具体规则以产品摘要为准。
- 给付:受保人身故时按合同公式赔付,可能以现金和/或资产形式支付。
身故赔偿公式常见两种形态:
| 形态 | 计算方式 | 常见搭配 | 必须看清的地方 |
|---|---|---|---|
| 账户价值 + 固定额外保障 | 账户价值加合同约定的固定金额 | 典型 PPLI,多配保证承保(GIO) | 保证的是承保(不体检即可签发),不是投资结果 |
| 保额与账户价值取较高者 | 两者取高 | 偏 VUL,通常需体检核保 | 账户价值低于保额时,按差额(净风险保额)收保险成本 |
两种形态都须保单有效,赔付时扣除欠款与应付费用;行业访谈把 PPLI 身故赔偿描述为"组合价值加有限额外保障"(Hubbis,2025-03-18,二手)。
费用:保单层与资产层两层叠加
PPLI 的成本由两层组成,比较时必须两层合计。下表的费用分类参照 MoneySense 对投资连结保单费用的公开说明(2026-09-28 更新),各项费率以保险公司产品摘要与保单合同为准,本站不列具体数字。
| 层级 | 费用项目 | 常见计费基数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---|
| 保单层 | 保费费用 | 已缴保费 | 缴费时一次性或分期扣除 |
| 保单层 | 保单费、行政费 | 首期保费或账户价值 | 定期从账户扣除 |
| 保单层 | 保险成本 Cost of Insurance | 净风险保额 × 费率 | 随年龄上升;额外保障越小,成本越低 |
| 保单层 | 退保费用、部分提取费 | 首期保费或提取额 | 前几年较高,逐年递减 |
| 资产层 | 托管费 | 托管资产 | 与托管行约定 |
| 资产层 | 管理费、交易成本 | 管理资产、交易额 | 与管理人约定 |
| 资产层 | 基金内含费用 | 基金净值 | 体现在基金价格中 |
PPLI 的额外保障通常只占账户价值很小的比例,保险成本占比一般低于以高保额为核心的 VUL。MoneySense 提示费用可能不保证、可调整;最低保费各保险公司不同,以产品摘要为准。逐项拆解见门槛与费用。
哪些是保证的,哪些不是
| 项目 | 性质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身故赔偿的计算方法 | 合同约定 | 方法固定,但金额随账户价值变动 |
| 固定额外保障额 | 合同约定 | 须保单有效、满足条款条件 |
| 账户价值 | 不保证 | 随底层资产涨跌,可能低于已缴保费 |
| 费用测算与演示 | 假设情景 | 不代表未来结果 |
| 费用水平 | 多数可调整 | 通常须提前通知 |
| 保证承保 GIO | 保证承保 | 保证的是签发,不是投资结果 |
| 保险公司清算时 | 依承保地法律 | 卢森堡口径下单位连结保单保证单位数而非价值(ACA,2019-02-25) |
LIA 规定趸交 ILP 只有身故加重疾利益不低于趸交保费 150% 时才可出利益演示(并须含 0% 情景);典型 PPLI 达不到这一比例,通常没有演示,读者应改为索取扣费表与书面费用测算。新加坡寿险公司提供 14 天冷静期,退款为已缴保费扣除体检及其他已付费用(MoneySense);实物转入资产的退回方式以保单合同为准。保单持有人保障计划(PPF)对每名受保人、每家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额合计以 S$50 万、保证退保价值合计以 S$10 万为上限,与底层资产净值直接挂钩的投资连结利益不在保障范围(SDIC,2026-10-22 查阅)。
三个承保地:新加坡、百慕大、卢森堡
承保地决定保单受谁监管、账户资产怎样与保险公司自有资产隔离、保险公司清算时持有人排在什么位置。
| 承保地 | 监管机构 | 与保单资产相关的机制 | 它不等于什么 |
|---|---|---|---|
| 新加坡 |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(MAS) | 投资连结保单受 MAS Notice 307 规范(2021-07-01 生效修订);PPF 保保证利益 | PPF 不保与净值挂钩的利益 |
| 百慕大 | 百慕大金融管理局(BMA) | 商业长期保险人按总资产分 Class C/D/E;隔离账户资产不受其他账户交易对手追索 | 隔离账户不是政府保证 |
| 卢森堡 | 卢森堡保险监管署(Commissariat aux Assurances, CAA) | "安全三角":保险公司、托管银行、CAA;保单持有人享有"超级优先权" | 不是国家担保,也不是资本保证(ACA) |
上述机制与保险公司的监管身份、评级,都不等于任何政府或监管机构为保单价值提供保证,详见承保人与三地监管。PPLI 没有单独的官方统计;2025 年底新加坡资产管理规模为 S$6.7 万亿(MAS 资产管理调查 2025,2026-07),只是环境数据,不能据此推断 PPLI 的规模或收益。
与 VUL、IUL、传统寿险、直接持有的区别
| 比较对象 | 一句话区别 |
|---|---|
| 高净值 VUL | 以高额身故保障为核心,保险成本与核保要求更高 |
| 指数型万能寿险 IUL | 按合同公式参考指数计息,设下限与封顶;PPLI 没有下限 |
| 分红终身寿 | 保险公司管理分红基金,有保证部分与非保证红利 |
| 零售 ILP | 投资保险公司的基金池,门槛低;PPLI 一单一户 |
| 直接持有(个人或信托) | 没有保险合同层与保险费用,也没有身故保障与保单受益安排 |
完整对比见同口径对比与 PPLI 与 VUL。
主要风险、适合谁与下一步阅读
| 风险 | 来源 | 读者要确认什么 |
|---|---|---|
| 投资风险 | 账户直接承担底层资产涨跌 | 能否接受账户低于已缴保费 |
| 汇率风险 | 保单货币、资产货币与生活货币不一致 | 货币匹配安排 |
| 第三方风险 | 托管行、管理人、资产发行方出问题 | 合同中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|
| 投资者控制被认定 | 持有人实际指挥买卖 | 授权文件与沟通边界 |
| 保单失效 | 账户不足以扣费或低于最低要求 | 补足机制与宽限期 |
| 流动性 | 前几年退保费用、资产转出限制 | 资金使用年限 |
| 税务居民变化 | 移居后当地对保单的定性可能不同 | 移居前取得当地意见 |
PPLI 常被讨论的使用者,是已有全权委托组合的家庭、以信托持有保单的多代家族与搭建家办的家庭;不适合几年内要用钱、要求本金不受损失或想自己下单的人。新加坡、香港、中国内地与美国读者须在各自税务居民地取得专业意见,见税务合规要点。
建议的阅读顺序:结构与参与方 → 门槛与费用 → 同口径对比 → 承保人与三地监管 → 适合场景 → 投保流程 → 尽职调查清单。需要结合个人情况解读,可通过本站联系方式登记需求。
资料来源与日期
- Securities and Futures Act 2001, s 4A(认可投资者定义,现行版本) —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(AGC) · 2026-10-22
- Written reply to Parliamentary Question on the review of investor definitions under SFA — 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(MAS) · 2025-02-05
- FAQs on the Definition of Accredited Investor and Opt-In Process — 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(MAS) · 2019-02-04
- Investment-linked policies: Guide to fees and pricing — MoneySense (MAS) · 2026-09-28
- Interpreting your insurance documents(14 天冷静期) — MoneySense (MAS) · 2026-05-11
- PPF Entitlement(保单持有人保障计划上限与投资连结保单处理) — Singapore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 (SDIC) · 2026-10-22
- Enhancements to Policy Illustration (PI) of Investment-Linked Policy (ILP)(趸交 ILP 自 2014-02-01 起不出演示;保障型 ≥150% 可出) — Life Insurance Association Singapore (LIA) · 2026-10-23
- Q&A: The Luxembourg Triangle of Security and the law of 10 August 2018 — ACA(卢森堡保险与再保险协会) · 2019-02-25
- Segregated Accounts Companies Act 2000(合并版) — Bermuda Laws Online · 2021-11
- Expanding Swiss Life's Reach with Tailored Life Insurance Solutions for Asia's HNWIs & UHNWIs(行业访谈,二手) — Hubbis · 2025-03-18
- Singapore Asset Management Survey 2025 — 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(MAS) · 2026-07